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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人才引进业务经办机构统一启用“人才引进业务专用章”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0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7年3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人才流动的障碍,将原有的毕业生接收报到、市外干部调动、技术工人招调、积分入户、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6项政策进行整合拓宽,对划定的11类市外人才采用“直接核准”或“联席会议审定”方式即可办理引进手续,受到我市企业和各类人才的广泛欢迎。
适应新时代形势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落实当前户籍制度改革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统一人才引进业务专用章名称自2018年6月1日起,我市各级经办机构办理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引进企业业务骨干服务事项统一使用“人才引进业务专用章”,不再使用“调配专用章”和“毕业生业务专用章”
特此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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