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次培训学员,省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学员按规定完成学业的,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结业证书》和承办机构培训证书。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等活动,优先享受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场地支持等政策,参加承办机构或相关单位发起的校友交流活动,共享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平台。
报名条件
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等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且于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限1名(申请参加人员须保证有参加培训时间)。已参加过2015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
重点选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且创业历程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获得过创业比赛奖项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受过有关部门表彰(评选为创业先进典型者)或已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优先推荐。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1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班次,并统一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项目1个班次,重复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http://www.gdhrss.gov.cn。
网络报名通道开通时间截至9月19日23时59分。报名者直接登录以上网址,点击“2016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飘窗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扫描件、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扫描件、身份证明扫描件等。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承办机构对照报名条件对学员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26日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名人数或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机构,可申请从其他班次报名人员中调剂。
4.确认和缴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资格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参训学员名单,并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承办机构根据公示结果通知学员办理报到和缴纳学员自负部分费用等手续。学员缴费统一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时请注明“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承办机构银行账号见招生简章)。逾期未缴费和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由承办机构择优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增补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5.报到及复核。学员根据承办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提交《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承办机构对纸质材料查验、复核无误后,向学员出具收费发票等凭证。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培训资格。
报名联系人:崔老师,0756-3622767;13750038646,zhbitbaoming@163.com。
附件:1.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