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党群活动»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加快建设法治之城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加快建设法治之城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珠海市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09    点击数:
 

编者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珠海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具体实践中,为珠海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保障。从今天起,市委政法委、珠海特区报联合推出《法治引领和保障珠海开创发展新局面》系列报道,全面展示依法治市五年来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敬请垂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列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一道,构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的战略举措。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

 

站在法治建设新的历史节点,在“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下,珠海市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市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整体谋划和推进,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以生动的实践开启了法治珠海建设的新篇章。

 

统筹推进

 

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元强在珠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上表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经过持续多年的探索,珠海市逐步建立健全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法治建设的框架性制度已初步建立。市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等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形成了高规格的领导体制。领导小组下设科学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社会治理、全民普法守法、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个专责小组,全面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着力抓好法治建设规划设计、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考核评估等工作。

 

2017年,市委出台《珠海市法治之城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细化明确各项工作任务。依法治市工作初步形成“五年有规划、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机制。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关键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珠海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市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上,郭元强书记作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经验介绍。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同样体现在党要带头守法上。

 

珠海市健全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是涉及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问题以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都要由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且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立法先行

 

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7月28日,珠海的“母亲河”前山河迎来首个法定保护日,同时,珠海市首部流域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也于同一天施行,其出台标志珠海市对前山河流域的管理上升到了法规的层面,前山河的蜕变,也彰显了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年来,珠海市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立法体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始终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和宗旨贯穿于立法全过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服务和保障珠海经济社会发展。

 

从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条例,到服务市民、确保用电安全的电力设施保护规定;从解决市民基本“食、住、行”问题的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租车管理条例,到规范养犬、维护市容的养犬管理条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再到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的商事登记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五年间,全市共制定法规25件、修订1件、出台政府规章34部。如今上述法规、规章都在各自领域发挥着切实功效。

 

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6年,珠海市“公平公开公正的全方位行政复议综合改革”项目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是本次评选中广东唯一获得该奖的项目,这是珠海市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以努力打造一流法治政府为统领,加快政府治理转型,并在制度创新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珠海市通过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同时还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使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制化,让权力“一目了然”。

 

为保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珠海市、区、镇(街)三级均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或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让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珠海市还在全国率先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工作联系点,增强政府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进依法行政,还要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珠海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案件评查力度,将各执法部门落实“两法衔接”的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根据省政府依法行政考评组年度考评显示,珠海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牢牢守住。深化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体制机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珠海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工作,一批先行先试的改革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通过深化司法改革,使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权威和温暖有了切身感受。

 

近年来,横琴新区法院废除案件审批制,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将审判权还给法官,法官的审判不再受到院长等行政化的干预,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此举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

 

横琴新区检察院全面实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防止检察官滥用职权。建立对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工作规程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备案审查的新机制,被省自贸办列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此外,市公安机关率先在全国推行“法治公安”建设,深化综合改革,得到公安部督察组和省法治建设考评组高度肯定。

 

创新开放

 

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近年来,珠海市先后制定了涉及商事登记、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科技创新促进、人才开发促进等条例,初步形成支持创新、鼓励开放的政策法规体系。

 

在迎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横琴自贸片区高水平建设和港珠澳大桥即将建成等历史性机遇面前,珠海市坚持以法治引领创新和开放发展,着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珠海市在创新中谋求更深度的开放,在开放中促进更高水平的创新。

 

横琴新区作为广东自贸试验区片区之一,担负着先行先试的重要使命。打造全国首个“诚信岛”, 设立国内首家内地与港澳合伙联营的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院的正式挂牌成立……在这些创新亮点中,以国际公信力为重点的法治体系建设总能成为关键词。

 

近五年来,横琴着力打造的自贸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初见成效,五年间横琴GDP增长了55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18倍,实际利用外资增长了759倍。

 

探索创新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16年,珠海香洲区香湾街道水拥坑的28户村民如愿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回迁房钥匙,这标志着历时二十余载的水拥坑旧村改造纠纷终于解决。两年前,在村居法律顾问的帮助下,村民走上依法维权的道路,仅用不到两年时间就解决了这一“老大难”问题。

 

近年来,珠海市通过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社区服务管理等多种途径,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6年,珠海荣膺“首批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称号。

 

珠海早于2014年11月1日就公开发布全市24个镇街的“平安指数”,成为全国首个以镇街为单位每天发布综合平安状况量化指数的地级市。同时,还配套建立了“平安指数”工作机制,筑牢人民安居乐业的“防火墙”。2015年6月,由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公布的广东省法治政府绩效满意度报告显示,珠海的社会治安指标在全省得分最高,被誉为“全省最有安全感的城市”。

 

回首五年,珠海市法治建设实现了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突破,法治正逐渐成为珠海全社会的共识。展望未来,珠海市将大力推进法治之城建设,以法治引领和保障珠海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建设城乡共美的幸福之城的宏伟事业。 (来源:珠海特区报)

 

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1011497号-6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365bet亚洲备用
推荐使用IE7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