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我市共发放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补123.8万元
你是不是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了,却不知道可领到2000元的就业补贴?面对好政策,你却还是在蒙查查!据了解,近年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补贴、临时生活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的好政策。仅2015年1-9月,我市已累计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资金1238114.3元,惠及71家市属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952人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从本期开始,我们将以案例的形式向高校毕业生介绍如何申领各项补贴。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可享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
“政策挺好的,是政府在给我们大学生发钱。但是很多企业、大学生却都不知晓这个好政策。我拿到2000元的就业补贴后,通过我的扩散,我的不少同学也都因此政受惠。”许健淳是中原物业的员工,她告诉记者,申请就业补贴程序简单不繁琐,中原物业自去年就已开始招用应届毕业大学生,目前该公司已有10人享受到了就业补贴。
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是指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台港澳毕业生)和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
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时间和程序:高校毕业生本人(或由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在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非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年可享14400元岗位补贴
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是指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台港澳毕业生)和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是指毕业之日至首次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5年。
补贴条件: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本市街道(镇)、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合同制职员除外),与街道(镇)、社区(村)或统一授权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时间和程序:由基层用人单位按季度向所在区经办机构申请上季度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举例:
珠海市生源的小潘是2015年7月从福建省某高校毕业,毕业后小潘返回珠海就业,2015年7月小潘被香洲区某街道办事处招用了,从事消防安全协管员岗位,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则他的工作单位可以在2015年第四季度内(即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代小潘向香洲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015年第三季度(即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共1200元的岗位补贴。那么小潘三年算下来可以享受14400元(400元×12个月×3年=14400元)的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