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七条,“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