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5〕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办机构受理稳岗补贴申请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企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参保人数、裁员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的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单位的稳岗补贴申请(市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单位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本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123728、2120923
附件:珠海市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初审汇总表(第四批)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