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博士后进站(出站)档案托管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博士后进站
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批准同意至珠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做学科(项目)博士后的人员。
(二)博士后出站
完成博士后研究,取得博士后证书,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批准分配到珠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注:在站博士后接收单位或出站工作单位属机关事业或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其档案由接收单位或工作单位对原档案管理机构直接发函调档。
三、办理材料
1.博士后进站:省人社厅对接收单位开具的进站批复(样式见附件1);博士后出站:省人社厅对工作单位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样式见附件2)。
2. 申请人的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办理调档手续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点击档案管理→调档申请→发起申请→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转入类型选择“博士后进站”或“博士后出站”调档,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保存,点击上传附件→上传新增附件→上传→返回,点击“提交申请”。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可登陆网上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调档函;
★★★注:已与接收单位或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系统直接匹配经办机构,尚未与接收单位或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本人自行选择经办机构。
(二)现场办理
备齐上述办理材料直接到业务接办窗口办理。
五、收档确认
(一)专人送达:即来即办。
(二)邮寄档案:经办机构收到档案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档工作。
六、结果告知
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到档案已寄达或收到“档案寄达”的短信通知后,请登陆服务平台确认档案目录并签订托管协议。
七、签订协议
具体程序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档案管理→签订协议管理→签署协议,仔细阅读《珠海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勾选“已阅”,点击签署,完成签订手续。
八、是否收费
不收费。
九、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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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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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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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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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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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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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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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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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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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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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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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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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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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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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4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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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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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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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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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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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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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兴华路5号三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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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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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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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大厅副楼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41-4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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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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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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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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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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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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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栋一楼高新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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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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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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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一楼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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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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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事,特殊情况调整以中心公告为准。
十一、附件
附件1:省人社厅对接收单位开具的进站批复(样式)
附件2:省人社厅对接收单位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