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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合同制职员办理新签手续

文章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11    点击数:
 
一、事项名称
专业类合同制职员办理新签手续
二、文件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合同制职员使用申报和备案程序的通知》(珠机编办函[2018]22号)。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四、办理材料
(一)用人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编委批文复印件
2.《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使用申报表》原件
3.招聘方案原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招录合同制职员公告、招聘人员成绩表及录用人员公示(招聘单位盖章;成绩表应包含:笔试成绩表、面试成绩表<主考官、考官、记分员、监督员签字>、总成绩表)
5. 《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招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招聘单位盖章)
6. 《珠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审批表》(一式2份,招聘单位盖章)
(二)新签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离职证明》原件(原单位开具),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登记类型为“终止就业”)[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

6.《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使用申报表》复印件2份 

   7.《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使用申报表》填报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8.体检合格证明原件(此类材料须提交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9. 填写《新增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五、办理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向职员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二)提交所需材料;
(三)市职员服务中心审核入职人员资料后交领导审批
(四)领导审批通过后,市职员服务中心与应聘职员签订劳动合同。职员持派遣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将本人免冠小一寸相片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rslxd@zhuhai.gov.cn
六、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一)电话通知;
(二)五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一)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人社局服务窗口大楼十楼1008室)
(二)联系电话:2125887;传真:2125591
九、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附件
1.《新增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情况登记表》    
2.《珠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审批表》
3.《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招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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